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现就落实2020、2021、2022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含留学生、辅修专业、微专业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核对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在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之前,请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及各专业执行计划认真核对课程,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见附件1)。
2.增加课程供给。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的增开“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与理科融合发展的交叉课程,培育学生数字经济思维;增设一批校企合作课程和对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新课程,新开反应学科前沿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新课程,使学生了解各领域的前沿问题,强化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能力。
3.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革新传统的教学形态,着力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快速有序的转换至线上线下相结合或全面线上教学模式。推进“四个回归”,广泛开展探究式、个性化、参与式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运用新型教学模式的课堂教学比例不低于90%。
4.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各学院应加强课程思政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课程、重点任务等整体设计,通过修订课程大纲、优化课程内容、规范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严格教材选用、创新考核方式和丰富教学资源等,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5.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确认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保证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完整、单独讲授一门课程。
6.推行挂牌授课制度。由两名及以上老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可实行挂牌授课制度,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挂牌课程或老师,课程类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共同课以及专业课。原则上选课学生少于 20人的教学班将视为“落牌”而停开。(挂牌授课申报表见附件2)。
7.审核授课资格。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南工商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审核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无教师资格证和授课资格证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8.审批外聘教师
(1)因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在正式上课前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授课任务。
(2)鼓励各教学单位聘用企业中层骨干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政府、事业单位等行业优秀专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3)根据学校教学奖励绩效核拨办法的相关精神,外聘教师课酬将由二级学院从本部门的教学奖励绩效中开支。
9.控制授课数量。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3门,其中新课不得超过2门,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每学期担任的新课不得超过1门。新开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开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教学任务返回时上报审批材料至二办214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表格见附件3)。
10.统筹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学位等特殊情况的安排,以及考虑2022级北校区教学任务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11.科研反哺教学。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鼓励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与其他教师集体备课,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并将个人科研成果、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纳入讲授内容。
二、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1.根据学校要求,行政岗位教师授课时间须安排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即晚上和周末。教学岗位教师授课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在非正常上班时间。
2.为科学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优化学校整体教学运行。2学分及以下课程的教学周次可缩短至8周。
3.合班要求:
(1)合班时尽量将同一专业或同一教学单位的班级进行合班,尽量避免交叉合班,保持合班一致性;设计艺术学院的班级课程不能与其他学院班级合班教学。
(2)不同类型班级不能合班,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会计学)不能与其他班级相互合班,辅修学位与正常修读班级不能合班,留学生不能与其他班级合班。
(3)院士卓越班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可合班教学,承担院士卓越班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
(院士卓越班明细:
① 20级:智管2001、数经2001、数智2001、数智2002;
② 21级:智管2101、数经2101、数智2101、数智2102、智城2101、智媒体2101、智媒体2102;
③ 22级:数经2201、2202;智管2201、2202;微电子2201、2202;智碳2201、2202;智城2201、2202;智媒体2201、2202;元宇宙2201、2202;数智2201、2202)
(4)合班数以2个班级为宜(并在教学安排表备注中注明),合班学生总人数须控制在95人以内(含95人),合班时请与开课单位承担该课程的教师进行沟通,合班之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5)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但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不能合班;教学改革与实验班的教学任务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说明或另附说明。
(6)不同校区的班级不能合班。
4.需要排进课表的实验课或实践教学环节,请开课单位注明开课周次、实验室地点、上课人数等相关信息。
5.准备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安排教学任务时请在课程名称后面注明“双语教学”字样,并请任课教师填写双语教学登记表。
三、排课依据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0、2021、2022级学生部分必修课按自然班排课,各单位申报的挂牌课程及选修课需进行自主选课(包括教学改革课程、挂牌授课课程以及通识教育选修课)。
2.辅修、微专业课程安排时间为星期一、三、五的晚上及周末白天;南校区通识教育选修课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北校区通识教育选修课安排在星期一和星期三晚上,星期二下午原则上不排课。
3.排课顺序:上午、下午、晚上。周学时在2学时以上的课程隔天排课,周学时为1学时、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单双周排课。
4.所有任课教师原则上一天最多排4节课(艺术类专业任课老师一天最多排6节课)。讲授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连排三节以上。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和打印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挂牌授课课程和挂牌教师简介的电子稿及纸质档一并于5月10日下午17点前返回教学运行科教务办公室(二办212)。
2.对于数学、计算机、英语、经济与会计类等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开课单位备注说明。
3.因个人特殊原因对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老师,请提前将申请提交院部审核,在5月10日下午17点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学运行科(二办212),教务处将在现有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统筹协调。为方便教学安排工作统筹规划,排课要求不要填写具体时间,只需提供时间范围。为保证北校区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教学环境,开课单位老师不得申请拒接北校区1-2节、7-8节教学安排。
4.因2022版培养方案的调整,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原人文科学类和公共艺术类合并为人文艺术类,新开设双碳科学类。现共开设四个素质课类别: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双碳科学类和人文艺术类。
请有意承担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按照新的素质课类别于6月1日上午12点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4),鼓励开设实践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各教学单位将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纸质档交教学运行科教务办公室(加盖公章),同时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学校将会对学生选课人数做适当调整。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