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我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22〕321号)的有关精神,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各学院共推荐56名教师(其中新工科组8人、新文科组20人、基础课程组15人、课程思政组1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参加2023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经研究,现场决赛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场地安排
1、参赛教师预备会议:12月27日上午10:00,各参赛教师线上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2、决赛:12月28日8:00-17:30,参赛教师在乐知楼E201(新文科组)、F202(新工科组和基础课程组)和E206(课程思政组)进行决赛现场汇报。
3、候赛:12月28日,参赛教师提前30分钟在乐知楼E202(新文科组)、F203(新工科组和基础课程组)和E207(课程思政组)候赛。
4、转播教室:乐知楼E202(新文科组)、F203(新工科组和基础课程组)和E207(课程思政组)。
5、 材料提交:申报书和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提交时间12月27日12:00前,现场教学设计汇报PPT提交时间12月27日17:00前。
二、评选程序
1.现场教学设计汇报: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参赛教师组织集中现场汇报,专家组对参赛教师的现场教学设计汇报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及打分表见附件2)。
2.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的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及打分表见附件3)。
3.结果汇总:由现场教学设计汇报(60%)与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评分(40%),计算出每位参评教师的最终得分,其中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综合评审:将参赛教师的专家组评议结果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审,按参赛教师累积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参赛教师竞赛结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的奖励办法,本次比赛设个人(团队)一、二、三等奖,获奖总数为参赛个人(团队)的50%(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奖数分别为获奖总数的20%、30%、50%);本次比赛将分组设奖,分别评选出新工科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名、1名、2名,新文科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名、3名、5名,基础课程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名、2名、4名,课程思政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名、2名、4名。按省赛要求择优遴选4名教师(或教师团队)代表学校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评选活动。
5.评选结果呈报学校审定。
6.评选结果公示。
7.评选结果通报。
三、评审办法
1.参赛教师于赛前组织的预备会议中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2.每位参赛教师现场汇报时限为15分钟,超时15秒将终止参赛教师汇报,专家评委提问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各评审专家独立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现场汇报进行评分,前4位参赛教师全部赛完后经专家组集中评议后再评分,后面的参赛教师由专家当场评分。
4.各参赛教师决赛成绩即现场汇报成绩为:评审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统计汇总参赛教师现场汇报的成绩,专家组签名确认。
四、工作要求
1.决赛期间,评审专家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所有专家不得接待参赛教师及所在教学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为参赛教师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统一交由会务组保管;参赛教师决赛成绩的评判实行专家实名制评审,所有专家务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严肃负责的态度,对照教学创新设计评分标准进行认真地评判。
2.工作人员应该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不得打听评审内容,不得为参赛教师说情、打招呼,不得泄露涉及保密的评审工作内容。
3.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严禁受贿索贿、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附件1:2023年湖南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推荐教师汇总表.xlsx
教学竞赛组委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