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落实此次重修相关工作:
一、重修类别及对象
本次重修分为学分制重修、毕业生重修以及往届结业生重修3个类别,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含计划内和重修、补修课程)不得超过32学分。
1、2015、2016、2017级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参与学分制重修选课;
2、2015级学生参与学分制重修选课后,若还有未开课的不及格课程需要重修,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毕业生重修报名参与剩余不及格课程的重修,但本学期总学分不能超过32学分。毕业生重修只安排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
3、2013、2014级往届结业生重修,通过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以填报表格的形式报名参加未及格课程的重修。
二、重修选课安排
重修类别及对象 | 时间安排 | 选课形式 |
学分制重修 (2015、2016、2017级学生) | 10月9日10:00- 10月10日17:30 | 教务系统选课 |
毕业生重修 (2015级学生) | 10月11日8:30- 10月12日17:30 | 教务系统选课 |
结业生重修 (2013、2014级往届学生) | 10月9日-12日 | 各学院教务办组织报名 |
2015、2016、2017级在校学生需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参加重修选课,建议有重修任务的学生在学校各机房、电子阅览室及宿舍等校园网内访问教务管理系统。
三、重修选课程序
1、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2、选择“考试报名”中的“重修报名选课”项或“清考报名”项, 分别参加学分制重修选课或毕业生重修选课,详细的重修选课流程及方法见附件1;
3、本次选课不分一选二选,须一次完成,遵循先选先占的原则,剩余容量选完为止;
4、重修选课结束后,将不存在任何补选机会,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本次选课;学分制重修课程从第6周开始正式开课。
四、重修方式
1、学分制重修采取开班重修或插班重修的方式进行授课,本学期重修开班预选课程及重修替换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毕业生重修及结业生重修的授课方式根据重修报名人数决定,授课形式为开班重修或个别辅导。
2、必修课必须重修原课程;专业选修课可重修原课程,也可在规定范围内改选其它的课程;任选课可重修原课程或另选其它课程。
3、学生在进行重修选课时应尽量避免时间冲突,若本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含计划内课程和重修、补修课程)总学分在32学分以内又无法避免冲突的,向开课单位及任课老师申请以自修(导读)的形式完成重修学习。申请自修的学生必须在网上完成选课,且须由任课教师考察同意,开课单位审批通过后自修该课程。同一学期每人自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4、暑假调查报告、学年论文及实习等独立实践性项目的重修需要参加选课。
5、重修一律随正常教学班级学习和考试。
五、重修交费
1、重修的学生须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好课程或在教务办报名重修,确定重修课程总学分后,个人登录到学校财务处缴费网进行网上交费,缴费网址为:http://pay.hutb.edu.cn,交费标准为70元/学分。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2、交费截止后,教务科将按课程汇总已交费的学生名单,确认学生重修考试资格。
3、学生一旦在网上成功选课,无论是否参加学习、考试,都要交重修费,未缴纳重修费者,视同放弃重修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召开专门会议布置重修工作,要求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重修选课,强调学生选课时特别注意重修课程性质及学分。
2、各学院组织2015级毕业生对照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清理1-6学期所修课程成绩,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将毕业生重修报名工作做细做实,学生申报,导师审定,强化责任意识。
3、根据教育部教高函【2018】8号文件规定,各高校要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从2016年开始,我校已取消毕业生第8学期对1-6学期不及格课程的清考,请各学院督促各年级学生对不及格课程提前安排重修。
4、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含计划内和重修、补修课程)不得超过32学分,修读的课程多于32学分的学生,其重修学习应安排在后续学期完成。
5、2013、2014级往届结业生通过所在学院教务办填报附件3中重修课程申请表参加未及格课程的重修;对于通识教育选修课未达到规定学分的毕业生或结业生,请按照附件3中提供的7门课程通过教务系统(2015级学生)或表格报名(结业生)选择重修。请各学院教务办将附件3电子档和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档于10月12日12点前交教务科。
6、艺术类专业(动画、视传、环境)学生需要重修《大学英语(二)》或《大学英语拓展课》的,只能选择上课班级中带“艺术”字样的课程(如“艺术重修临班0812、艺术重修临班0813”),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选择;艺术类专业学生需要重修《大学英语(一)》或《大学英语(三)》课程的,需要在本学期设计艺术学院18级(《大学英语(一)》)或17级(《大学英语(三)》)各班中插班重修;非艺术专业学生需要重修《大学英语(一)》或《大学英语(三)》课程的,不能选择在艺术设计学院各班中插班修读;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需要重修《大学英语拓展课》的,选择“英美社会与文化”方向课进行重修。
7、学生无故未重修或未参加考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机会,如要继续重修,需重新办理重修手续。
8、学生在重修选课期间出现问题,请填写《学生重修选课问题登记表》(见附件4),班级汇总后交学业导师签字确认,各学院教务办收齐后于10月12日12点前由统一交到教务科。
9、转学、转专业学生按《湖南商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及补修、重修学分认定办法》(湘商院教务处[2010]10号)进行课程补修、重修或学分课程认定及替代。
10、关于已取得课程学分但因绩点低并有意出国的在校学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由学业导师签字同意方可参加重修。因学校资源紧张,此类学生限报10个以内学分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不超过32学分,并于10月10日在教务科(二办212)统一办理选课手续。
附件1:湖南商学院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及方法
附件2:重修开班课程清单及重修替换课程清单
附件3: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4:学生重修选课问题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8日